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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油松苗木质量监督需要分类政策园林绿化苗木质量监督需要分类政策 提交人最近看到了一份材料。贵州省贵阳市自2019年2月开始对贵阳市的林木苗木质量进行抽查,并于2019年4月顺利结束。实地调查的重点是2016年新育苗和冬春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造型油松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标签的使用,生产管理档案的建立,苗木自检情况和种苗来源。根据统计资料,对杉木、油松等27种树种进行了试验,并对68批苗木进行了试验。虽然总的来说,大多数幼苗都合格,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三个突出的问题: 首先,有些单位对油松苗木法规没有深刻的认识,对森林苗木的质量管理关注不够。标签,自检,生产经营档案等相关法规的实施薄弱,实施不到位,有种子生产和管理档案。非标准,不完整,没有自我检查,未知的幼苗来源等。其次,由于造林树种要求的提高,苗木培育的方向已由单纯的荒山绿化苗木向培育优质、高标准、高规格的园林树种转变,因此大部分的苗木都是通过人工育苗的方式进行的。艾辛家正在向种植园林树种转变。在苗木培育企业转型过程中,绝大多数种子和造型油松苗木是从国外采购的,来源广泛、复杂,加大了市场监管难度,使得检验机构无法一对一地进行检验。检查。第三,目前,所有用于生态工程的造林幼苗均由政府采购。一次购买的幼苗往往涉及多种树种,多种规格,数量众多。一个成功的苗圃通常很难供应所有的幼苗,因此只能在市场上购买幼苗供供应。并且大部分幼苗都是在省外购买,导致造林不能在附近种植幼苗,附近种植,幼苗存活率大大降低,影响工程建设的成效。 造型油松基地笔者认为,这三种情况都是客观的、现实的,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问题的症结是,这3种情况的出现意味着什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情况的出现?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处理这一问题?第一种情况是一个难题。从本质上讲,它是法律意识漠不关心的必然结果。标签,备案,自检,这些苗木的生产要求,“种子法”写得很清楚,但实际上总有人把它视为孩子。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和个人经常得到住宿,可以通关,不予处罚,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法律形成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符合执法国家。解决方法是定期检查,检查,抽查,一起查明,共同惩罚,坚决依法行事,执法必须严格,违法必须经过调查,不予容忍。通过长期努力,有必要形成不能依法进行的法治和行为准则。第二种情况确实是新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植树造林、绿化造型油松质量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追求高标准、高景观附加值已成为一种趋势。然而,这种情况的实质仍然是不依法行事的结果。虽然苗圃的要求较高,但苗圃的方式已发生了转变,环节增多,监管难度加大,如果苗圃生产主体的各个环节都能按照苗圃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也就不可能有任何形式的监管。在法律上,它也可以被很好的监督。现在问题的核心是你在这里有法律,他在那里有自由;你问这里,他不在乎你在那里做什么。各地关心各地,各司其职。因此,一旦有了容易移植的种子和幼苗,就有了广泛的来源和繁杂,不能一个接一个地验证现象。如果每个人都依法行事,严格符合要求,即使有许多环节和长距离,也不会有问题,也可以得到很好的监督。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严格执行全国的要求,依法办事。 第三种情况确实需要一种全面的办法,应该从最高设计采取措施来处理。特别是今后将会有大量的大规模的油松生态工程造林项目,这是可能发生的。政府采购、招标、招标是防止腐败、提高效率的根本措施。它们是向市场分配资源的有效方式,不能动摇或改变。同时,大规模的造林绿化工程不能切割成大量的“小豆腐块”进行分配。它不符合质量标准一致性的要求,也不是组织管理的最佳选择。唯一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在大规模绿化工程建成前先设计苗木的顶层。使用何种种苗,使用何种种苗,这些油松种苗在哪里种植,这些种苗在哪里使用?安排早期部署,确保在施工后提供足够的合格、优质和附近的幼苗。当然,这种布局不是一个纯粹的指令性计划,更不用说政府计划了。引入市场之手,并依市场经济规律及竞争机制行事,也是必要的。从宏观上看,我们强调政府的规划指导;从微观上看,并能严格遵循市场规律来运作、实施。这是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统一。 上一篇造型松新苗和品种分析下一篇造型油松具有较大的可塑性 |